根據我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的要求,經研究,決定對2016年(含2016年)之前已立項但尚未結題的科技計劃項目統一進行結題(驗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結題(驗收)范圍
2016年(含2016年)之前批準立項,完成時限已到、尚未結題(驗收)的市本級科技計劃項目;
二、結題(驗收)依據和內容
結題(驗收)依據是市科技局下達的科技計劃文件、項目承擔單位與市科技局簽訂的《科技計劃項目合同書》。驗收(結題)的主要內容為《荊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及《科技計劃項目合同書》規定的各項考核指標。
三、結題(驗收)要求
1.所有承擔科技計劃項目的單位均應按要求開展項目執行情況自評,并照規定的格式提交《荊州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執行情況報告》紙質版(一式五份)及電子版報市科技局相關業務科室。
2.各有關單位務必于2月29日之前按要求將資料上報市科技局,對到期未上報材料的項目,市科技局將不再組織結題(驗收)。
四、相關科室聯系人、電話
外國專家與社會發展科 萬雁鳴 0716-8856083
資源配置與管理科 彭亞蓉 0716-8866270
附件:《荊州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執行情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