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省科技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項目鑒定等問題的通知》(鄂科技發計[2011]23號)和市科技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項目鑒定等問題的通知》(十科通[2011]54號)精神,鼓勵企業開展研究開發活動,做好我市企業申報2016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的辦理工作,市科技局決定開展十堰市2016年度企業研究開發項目鑒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材料內容和要求
1、《企業研究開發項目鑒定申請計劃書》(附件1);
2、《企業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附件2);
3、紙質材料統一使用A4紙打印,按以上順序左側膠裝成冊一式叁套,同時提交電子版的《十堰市企業研究開發項目鑒定意見書》(附件3)。
二、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
第一批2017年1月25日前;第二批2017年3月25日前。
三、聯系方式
市科技局計劃財務科 張玲、耿蕾 8115546
附件:
1、十堰市企業研究開發項目鑒定申請書
2、企業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
3、十堰市企業研究開發項目鑒定意見書
十堰市科學技術局
2016年12月21日
附件: 十堰市企業研究開發項目鑒定申請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