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2017年度宜昌市專利獎勵資金的撥付工作,保證獎勵資金能及時準確的發放到位,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收款人為單位的,需開具收款收據,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收據抬頭為宜昌市知識產權局,收款內容為2017年度宜昌市專利獎勵,收款金額為獎勵發放表(見附件)中各單位的獎勵總金額。
2、收款人為個人的,需本人到市知識產權局規劃發展科簽字確認,并核對獎勵發放表上的收款信息。
3、各縣市區知識產權局(科創局)負責本轄區內企業及個人的通知及收款收據的收集及核對工作。
4、各縣市區知識產權局(科創局)將本轄區內的收款收據收齊后統一交到市知識產權局規劃發展科,截止時間2018年5月18日。
5、市知識產權局將所有收款收據收齊后統一集中撥款。
特此通知
聯系人:規劃發展科 鄒瓊 電話:0717-6252363
協調科 鄒毅 電話:0717-6252902
宜昌市知識產權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