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51號)、《省經信廳關于做好湖北省乘用車購置財政補貼資金申報有關工作的通知》(鄂經信裝備函〔2020〕203號)等文件精神,市經信局組織開展乘用車購置財政補貼工作,經企業申報、相關部門審核,現將2021年1月份符合申請乘用車購置財政補貼資金的車輛信息進行公示。
公示時間: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8日。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市經信局反映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的需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請署本人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十堰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柳林路15號)
機關紀委:0719-8698582
汽車產業辦:0719-8111770
郵箱:syqcb8111770@163.com
附件:2、附件二、東風小康汽車有限公司湖北省乘用車購置財政補貼資金申報車輛信息表(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