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經信廳公布的名單,15家公共服務平臺和14家小微基地被認定為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
省經信廳要求,公共服務平臺和小微基地要圍繞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關于“支持創新型中小微企業成長為創新重要發源地”的要求,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在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助力制造業做實做強做優等方面發揮好服務示范帶動作用。經信部門要把公共服務平臺和小微基地建設作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重要抓手加強培育,激發市場主體創新動力和活力,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定期對轄區內公共服務平臺和小微基地的服務質量、服務收費情況、服務滿意度等運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做好公共服務平臺和小微基地的年度工作總結和檢查情況報告。
此次公布的公共服務平臺和小微基地有效期為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