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對象
1、符合洪山區鼓勵發展的高新技術產業方向的高新技術企業;
2、納稅征管、統計關系必須在洪山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申報條件
申報產業領軍(培育)企業的,一般應在所處的產業鏈或產業集群中,經濟規模、經濟貢獻、科技創新、產值比重等處于領先或者相對領先地位;上一年度企業營業收入5億以上,企業納稅不少于2500萬,企業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投入占比要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標準要求;近3年企業營業收入連續保持正增長。
其中申報領軍企業的,2018年度企業營業收入必須在10億上,納稅不少于5000萬。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基本情況介紹。
2、近三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等主要財務報表。
3、近三年納稅申報表。
4、需企業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四、認定程序
按照科室初審、綜合分析、專家評審、會議研究、擇優認定的程序,經公示后命名產業領軍(培育)企業。
五、有關要求
1、申報材料應包括電子版材料和紙質版材料,其中紙質版(2份)裝訂成冊,指定位置簽名和加蓋企業公章并加蓋騎縫章。
2、請于12月5日之前把紙質版材料送至洪山區文化達道555號融創智谷C5棟4樓413室,過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高新技術與產業發展科 楊杰 87374372
洪山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