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2017年鄂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經自主申報、初審、形式審核、專家評審、現場考察等規范程序,市政府已批示下達。依據《鄂州市科技計劃管理暫行辦法(試行)》(鄂州科技文[2016]57號)規定,請技術創新類、科技成果轉化類各項目承擔單位按要求填報《鄂州市科技計劃項目任務書》,科技創新創業服務能力建設類各項目承擔單位填報《鄂州市科技計劃項目資金廉潔用款承諾書》,請各區、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及后續管理工作?! ?/span>
一、相關要求和說明
1、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將依據項目任務書內容,組織進行檢查、驗收結題。
2、項目承擔單位切實履行審核職責,督促項目負責人對照申報書內容認真填寫項目任務書、承諾書,審核蓋章后于2018年3月6日前,送市科技局計劃財務科及對口業務科室(任務書2份,項目承擔單位如需留檔請自行增加份數),同時報送增值稅普通發票,以便及時撥付項目資金。
3、市、區科技主管部門絕不會許可、委托任務人、任何單位,以撥付項目資金為借口,索要錢物。如遇到相關詐騙行為,請向公安部門報案。
二、聯系方式
計劃財務科: 0711-3200538
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科: 0711-3223615
農村與社會發展科: 0711-3257586
附件1:鄂州市科技計劃項目任務書
附件2:鄂州市科技計劃項目資金廉潔用款承諾書
2018年2月13日